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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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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和各地各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贵州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我省是最早由省级统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省份,自2015年5月上线以来,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覆盖全省4338个部门,1834个乡镇,17886个村居,累计200多万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指南、提供申报入口。司法、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使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开展业务审批。累计打通省内自建业务系统133个,共享政务数据2190类,应用电子证照121类,大量业务通过系统数据共享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度。与此同时,网上服务办理不规范、数据共享不稳定、协同联动效率不高、数据安全风险难把控等短板和问题也不断显现。因此,急需从更高层面明确责任边界,强化协作机制,体系化保障贵州政务服务网高效稳定运行。此外,202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进一步明确: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办法》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五条,对规则制度、服务规范、应用管理、数据共享、运行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第一章对制定制度的基本依据、适用范围、建设应用责任等进行明确。第二章明确了省级统筹、务实管用、集约节约、便民利企、安全可控的建设原则,构建了政务服务建设、运行、服务管理机制。第三章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应当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第四章明确了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操作规范,理顺贵州政务服务网应用权限,细化网上操作行为。第五章明确了贵州政务服务网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融通的具体标准,细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和纠错更新机制。第六章明确了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运维、应用协调机制,细化省有关单位联动运维保障职责,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机制等。

三、《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办法》出台标志着贵州政务服务从“数字化”向“智能化”转型迈出关键一步。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的深度融合,一是进一步理顺“平台”与“服务”的关系,压实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网上服务。二是进一步理顺“建网”和“用网”的关系,明确贵州政务服务网应用管理关系,发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和业务部门联动运维能力,保障系统和数据高效共享应用。四是强化集约节约和省级统筹,提升贵州政务服务网作为“一网通办”的地位和作用。五是提升网上办事的便利度和稳定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六是提升政务服务监测管理效率,体系化保障各类业务规范办理。未来我们将持续以“集成服务、智能服务、体系服务”为抓手,让政务服务更加贴近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全国政务服务创新提供“贵州经验”。

四、出台《办法》将对企业群众办事带来什么便利?

出台《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一是“一网通办”机制化运行,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业务信息化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加全面的“一网通办”服务。二是更大范围强化数据共享,企业在网上办事时,将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和证照应用范围,减少企业群众表单填写和证照提供负担。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采集校验方式,明确网上办事数据校验需明确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了解网上办事更加具体的申报条件。四是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运维保障,通过完善跨部门信息化运维保障机制,办事群众遇到系统故障时,运维服务响应效率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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