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3-06 15:1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铜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链接:http://fgw.trs.gov.cn/xxgk/zfxxgknb/202011/t20201112_65193369.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碧江区金滩半岛豪苑一号楼,邮编:554300,电话:5223480)。

一、总体情况

按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转工作总要求。坚持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原则,以不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主要着力点,围绕全市“三大攻坚战”和“一区五地”建设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主动公开。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市发展改革委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的补充。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市发展改革委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份,回复10份,回复率100%。因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属于市发展改革委的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审批,故采取其他处理,答复书回复建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局申请项目信息公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完成了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迁云建设。通过门户网站统一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发布管理,集中公开文件修改废止等情况,着力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加强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市发展改革委通过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23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01期。涉及内容有:机构概况、工作动态、人事信息、预决算公开;项目审批、备案批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主要领导解读政策等。方便了公众随时随地查阅下载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为使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促进市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仁市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市发展改革委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全年未发生网络信息方面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如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在审核和审签过程中还不够认真。有的信息公开之后才发现存在数字、文字、词语错误。三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有些科室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滞后。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二是对发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明显问题的及时反馈给拟稿、审核及审签的同志,让其举一反三,提高工作责任心。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