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27 16:25 字体:[]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您可在2025年4月6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通过邮箱反馈:hejiayii@163.com。

2.通过信函反馈,邮寄地址: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金滩半岛豪苑1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嘉翊,0856-5205369。


附件: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以及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铜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全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实施信心提振攻坚行动

(一)强化政策宣讲。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服务清单,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到铜宣讲解读惠企政策,举办民营企业上市专题讲座,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提升企业政策知晓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区县、大龙开发区、铜仁高新区,不再列出)

(二)强化政企交流。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举办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深化“企业之家”运行机制。丰富民营企业“周六会客厅”形式,开展市领导与民营企业面对面交流、2025梵净山抹茶大会、产学研合作等系列活动,精心打造“贵人服务、一视同仁”民企会客厅品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

(三)强化助企服务。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议制度、市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作用,梳理部门服务企业责任清单,建立民营企业诉求“收集—交办—解决—回访”闭环管理机制,联动市级领导走访企业6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二、实施营商环境攻坚行动

(四)全力破除制度障碍。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严肃查处各类行政性垄断行为,坚决纠正限制准入、限定交易、限制流通等行为。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六大生态产业”“两重”等领域项目建设,民间投资占比不低于4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

(五)全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实现所有名称业务网上申请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新设立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免费同步发放。提升获取经营场所审批效率,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涉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时限持续压缩在20个工作日以内。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打造“百姓千问”大模型,实现“搜索即服务”。依托“贵商易”等平台推动企业精准画像和精准识别,定期推送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

(六)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将机关、事业单位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信用激励与修复机制,引导信用分析为C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强化信用意识,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失信整改、通过信用核查等方式主动纠正不良信用,重建良好信用过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铜仁市分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力整治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开展整治招商承诺不兑现行动,梳理招商存量项目兑现情况,依法依规兑现2025年计划完成兑现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八)全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新一轮拖欠企业账款摸底,制定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披露、劝告、主动执法制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要素聚合攻坚行动

(九)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5亿元用于保障“三抓”工作,其中统筹安排5000万元资金作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四化”产业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十)强化金融产品供给。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广无还本续贷、线上贷款、随借随还贷款等新模式,合理提高新增贷款中民营经济贷款占比。用好“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建立企业质量品牌信用评价、纳税活跃度信用评价模型,设立“铜品税贷”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贴息专项资金。建立常态化的政银企对接机制,持续推动金融辅导员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全市组织政金企对接活动1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铜仁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铜仁市分行)

(十一)强化融资担保服务。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融资需求,按照“五项标准”审核形成申报、推荐两张清单,推动银企精准对接。健全企业信用担保增信机制,定期向辖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信用分析为B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名单内符合条件的,可向辖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信用分析为B级的,支持鼓励市内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信用担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铜仁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铜仁市分行)

(十二)强化生态价值转化。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动态编制生态产品目录,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规范编制,启动项目层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十三)强化用地用能保障。增加重点生态产业民间投资项目用地指标,对工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格款确有困难的,1年内允许分期缴纳。对符合重点生态产业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民间投资项目加大用能保障,建成铜仁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供电局)

(十四)强化人才引育服务。落实“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持续开展“千名英才·智汇铜仁”“双招双引”等引才工程,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000人以上。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人才申报“市管专家”、市级“优才卡”评选。(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联)

四、实施主体培育攻坚行动

(十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优化调整上市企业培育名录库,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交易。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实现生态食品饮品药品产业亿元以上企业15户。(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

(十六)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大力开展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健全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新增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七)培育扶持规上企业。“一企一策”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0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60家、限上涉旅市场主体1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二级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2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八)培育发展外贸企业。建立外贸重点民营企业“一企一策”支持机制,鼓励企业发展外贸,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10家以上。支持新型功能材料、打火机、生态茶、红薯粉等特色产品扩大出口规模,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创新转型攻坚行动

(十九)加快科研能力提升。深化与中南大学、贵州大学、铜仁学院等高校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低品位碳酸锰矿锰渣全过程控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示范项目实施,开展锰渣无害化矿山填充工业化试验,争取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项目立项5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二十)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省级重点实验室、碳酸锰矿资源综合利用实验室、抹茶产业研究院等创新能力建设。聚焦“六大生态产业”布局,建设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加快绿色化数字化协同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体系6个以上,打造数字化车间10个、智能工厂1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六、实施法治护航攻坚行动

(二十二)强化涉企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负面清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合理统筹涉企随机抽查计划,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对A类企业原则上重复检查率低于1%。(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强化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加大对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持续开展立案审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法定期限内综合结案率100%。(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强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进万企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活动,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强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加强同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的协作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七、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育攻坚行动

(二十五)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实施“红领+”暖心行动,制定出台《市新兴领域党建共建联建措施》。积极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社工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二十六)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组建全球铜商总会,持续办好铜商大会,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投资促进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七)强化统筹调度。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建立季度工作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开展季度工作情况通报。

(二十八)强化协同落实。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研,协同高效解决民营企业难题。推动民营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与“企业之家”机制联动协调,建立多渠道问题解决机制。做好工作总结,积极推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经验做法。

(二十九)强化督促问效。对于有关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酌情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对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办理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有关情况将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