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铜仁市民营企业诉求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您可在2025年4月6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通过邮箱反馈:hejiayii@163.com。
2.通过信函反馈,邮寄地址: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金滩半岛豪苑1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嘉翊,0856-5205369。
附件:铜仁市民营企业诉求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铜仁市民营企业诉求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工作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系列工作部署,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规范民营企业诉求处置流程,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导向,推动民营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与“企业之家”机制联动协调,建立多渠道问题解决机制。围绕企业诉求收集、转办、督办、反馈等关键环节,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联席会商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处置机制,推动企业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向相关单位转办民营企业诉求;
(二)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对转办诉求事项予以办理;
(三)协调办理跨地区、跨部门的民营企业诉求事项;
(四)跟踪诉求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五)定期通报民营企业诉求的办理情况;
(六)指导、协调全市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
三、诉求渠道
(一)线上收办诉求渠道。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开设“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专栏,公开市发展改革委电话和电子邮箱。
(二)线下诉求反映渠道。竭诚办好“周六会客厅”,收集企业意见和建议。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服务专窗,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收办企业诉求。
(三)其他渠道。省、市级及以上交办、转办等问题;市领导在调研走访企业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市信访局、社情民意办收集的问题;其他途径收集的涉企诉求。
四、工作流程
(一)分类交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途径反映的企业诉求和问题进行初步研判,甄别有效性,过滤无效、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统一填报《企业问题诉求交办单》(见附件1)。对属于职责范围内一般性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直接转交“企业之家”处理;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拟办意见,交市直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解决,解决不了或办理有异议的提交“周六会客厅”或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处理。不能确定办理单位的,由市发展改革委报市政府确定。承办单位认为转(交)办件不属于本单位处理的,应于接到转(交)办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说明情况,再视情处理。
(二)协调解决。诉求合理且能够解决的,明确时限抓紧解决;诉求合理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纳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诉求涉及上级部门(单位)职权的,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支持;诉求不合理,或因各种原因难以解决的,应向企业解释说明,争取理解。企业诉求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于简单类能直接回复的诉求事项,立即回复;一般诉求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诉求或历史遗留问题,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部门(单位)可申请延期,同时,须将延期原因、进展情况告知诉求企业和市发展改革委。
(三)跟踪反馈。市发展改革委每周跟踪交办诉求办理情况。对于办结的企业诉求,承办部门要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系统评价等方式开展回访,市发展改革委要对承办部门诉求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回访,其中:非常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则诉求闭环,予以备案归档。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说明;确属处理不当的,进行二次办理,重新复查处理。对于二次办理后,因承办单位推诿、敷衍、拖延等原因,导致诉求企业仍不满意的,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调查了解和综合研判后,将调查情况及处置建议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四)评估通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部门解决企业问题的情况,定期将部门完成率(解决问题)和企业满意度结果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上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民营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与“企业之家”机制联动协调,多渠道解决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诉求办理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诉求办理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服务清单,确保及时有效办理企业相关诉求。
(二)严格较真碰硬。市发展改革委要对诉求办理单位开展综合评价,对部门在办理企业合理诉求时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行为,按程序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解读工作,加强企业诉求办理优秀案例宣传,提高企业诉求服务的社会知晓率和企业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