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周宇等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铜发改党组任〔2024〕1号
各科(室、中心),直属单位:
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周 宇同志任铜仁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聘任郑有江同志为铜仁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行政事务处理中级工(技术工4级)。
以上两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起计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24年2月28日